人事股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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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市教育局、人事局、财政局《关于开展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[2008]45号)公布如下,请各校对照评选条件,按评选办法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,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。 2008年7月11日
2008-7-11 16:37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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